1、依据公司制定所负责区域的业务计划,分解业务目标;
2、执行公司业务策略,负责拓展企业客户,并对客户进行定期跟踪与维护
3、按照公司销售业务流程开展工作,完成公司各项业务指标
4、对公司承办的商标法律案件(异议、驳回复审、答辩、著名、驰名、诉讼等)及其他法律事务进行代理工作;
5、商标异议申请、异议答辩、争议申请、驳回复审、撤销三年不使用、商标国际注册驳回复审等代理工作的电话、洽谈、签约、起草案件证据材料并维护客户;
6、开拓客户,对客户的商标进行定期监测维护,为客户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法律建议(起草品牌保护建议书、合作函等),签订知识产权顾问单位合作协议并进行顾问服务;
7、每天对驳回通知、异议申请通知进行监测,寻找我公司的客户、山东省内的客户信息,报案件代理部长进行安排处理;
8、负责对客服定期监测导出的续展到期前六个月内的潜在客户进行沟通、签约;
9、监测、维护公司所有客户商标注册信息,导出商标档案信息,每周分批次与客户沟通,定期给客户发送商标使用及法律意见书等;
10、建立与维护客户关系,做好客户回访工作;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向公司反馈业务情况及时、有效地处理客户投诉,保证客户对公司的满意度;
11、建立对客户定期拜访的计划并实施,领取并转送国家商标局下发的相关裁定书等及时交给客户,及时反馈客户签收的回执;
12、客户档案、销售资料管理,每日按统一客户电子档案信息报给分管经理定期向上级提交客户状况分析报告;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